【圆明网】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夫妻于七月三十一日被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绑架到市看守所后。女儿小田聘请了维权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父母做无罪辩护。
八月十九日下午,张科科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张桂霞。第二天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负责接待的人说:“凡是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任何人接见,包括律师”。
九月十日,张科科律师第二次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张桂霞,接待人员让张律师到市司法局开证明,到司法局后,律师管理科陆科长和齐科长说:上面有文件(吉林省内部颁发的)规定某教的案子需要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湖北)开具介绍信。张律师看完后说:这个文件是违法的。
下午,张律师和家属到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控告科,控告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副局长金振宇,控告金振宇犯有如下三条罪行:一、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暴力执法。二、非法扣押财物不给出示清单。三、没有第三方在场非法搜查、绑架张桂霞、田宜富(多日后家属索要清单和财物,他们谎称有小区物业的人在场,小田问物业负责接待的人当时两位老人什么情况,物业的人说不知道这个事,是事后泰安分局的人打来电话算打个招呼)。
这次金振宇称此案移交给一个叫赵良宇的科员。
十日上午,赵良宇让下午来取与案子无关的财物。下午上班家属就到泰安分局后,见不到人给他打电话,赵良宇说不在单位,又让等到三点钟,小田说等不了要回走,赵良宇马上就出现了,告诉小田明天来取。
十一日上午,赵良宇让小田签写收到财物的清单,小田要求一式两份,自己得留一份,赵良宇又找借口让小田回四川开具证明其身份的证明,小田说:我的身份证就是四川的,就是证明我身份的证件还要开什么证明,赵良宇说你太磨叽了,不给你了,小田只好回家了。
九月十一日,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接待人员又说:外地律师得到市司法局开具介绍信才可以接见。
针对辽源市看守所提出的这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求,都是辽源市政法委、610在背后操控、指使,律师和家属分别到辽源市检察院和吉林省检察院反映情况,辽源市检察院接待室的人员经过请示上级部门答复说:本市政法委有规定:法轮功案子需要辽源市司法局开具介绍信才让接见。小田问:同样是法轮功的事,前天法轮功学员田宜凤(小田的二姑妈)的律师咋让接见了呢?接待的人说: 我只能和你们说到这了,别让我为难,然后就下逐客令了,家属无奈只好下午去吉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申诉。
在此正告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的责任人金振宇等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退还抢劫的所有私人财物,否则你们的总后台周永康、李东生等恶徒的下场就是你们的前车之鉴!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这也是所有大法弟子利用各种形式讲真相的目的),请抓住这稍纵即逝机缘,神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同时呼吁本地同修尽快收集辽源地区公检法人员及家属的详细信息,共同救度这些被恶党毒害的众生。
相关信息如下:
辽源市政法委:
书记刘伟:18904478001,办:0437-3315187,宅:0437-3320599(兼公安局长)
610主任皮富国:13351560686、0437-3317610
科长齐锐:13943445919
辽源市泰安分局区号:0437,邮编:136200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路2号
电话:0437-4376149110
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
局长吴涛:15104378023
副局长王德立:15104378876
副局长付*涛:13904376288
副局长李宏:13604370141
副局长金振宇(直接参与责任人)13504379000,警号:402186
接管此案赵良宇:15948980990
孙福刚:13604377227
辽源市人大:李延安(特邀监督员)
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张波( 科长负责此案)、窦红
司法局:0437-3278922,陆科长、齐科长
辽源市看守所:
所长隋荣生
政委李泰:13504373965
副所长王少倩:13943791177
副所长宋为民:15104378599
女狱警潘丽芹:15104378758
王莉:15304370717
孙玉华刘伟
男狱警王玉辉:0437-2996990
武铁军:15104378871
蔡明旭:13843706178
孙利:13943746895
叶本廷:13843752033
刘贺三:13604375835
王彦均:13904374226
陶贵东:13179298522
杜福东:13843706922
杨维民:13504375767
胡清仁:13689766250
杜恒武:13766087099
王永刚:13614371680
宋大立:13904377711
王仲辙:15104378910
白岩:15604376666
郑玉奎:13904374290
崔高山:13694373317
戴吉珞:13843786110
张乐群:13694080333
王德东:13351560368
刘彦武:13943445918
王庆国:13904378063
范玉宝:15104378026
办公室、后勤人员张刚:13843706908
刘建征:13943705380
王辉:15944799228
杨长龙:13514379499
杜立新:15104378901
范建设:13694379437
张云麒:13943784866
丁彦利:15104378706
郭景林:13732815915
董志清:0437-2978008
于福利:13766085003
张洪波:13634472359
秦亚杰:15013708899
赵金辉:13843706765
姜封东:15104378677
郎立志:15104378532
驻所检察室主任王广东:13843788045
检察员董继武:13208667097
医生王秋实:15944788731
孙琪:18904377991
计算机李天然:15844778264
参与迫害吉林辽源市大法学员蒋刚、李艳红的责任单位:
辽源市东吉公安分局,邮编:136200
局长:徐雪峰
直接责任人:高雨森(带队)
刘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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